20110706

上昆明論創意


昨晚 針對 what's Creative Arts 展開了一個漫長的討論,發現 Creative Arts 真的是很難被定義的概念 他她並沒有很具像的形容來描述這樣的狀況,也可以解釋為概念超越表現形式的一種主張



Creative arts is the term used to describe different types of art. Specifically, to introduce fine art


ideas, techniques, skills and media. by 維基百科



或許可以說自古以來所有發生過的藝術形式都在Creative Arts的架構之下,但或許是不是可以說這是從個人出發的自我表現而並不指侷限在藝術的表現形式? 聊到這裡的時候電視突然開始播放起Rolling Stone的紀錄片,就像我們知道的,搖滾樂已經是個時代指標並非只是一種音樂形態而已,那換言之Creative Arts會不會成為我們這個時代的一個標記而不僅只於一個社會現象,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Creative Arts 在臺灣又是扮演一個怎樣的角色?



你是藝術家嗎? 在大家都說自己是文創業者的時代裡,很有趣的是,藝術家到底在文化創意產業中扮演怎樣的角色,在台灣過去的發展軌跡裡,藝術並不等同於一門好生意,或是一條致富的道路,但為何突然間所有人都認為文化創意產業會是下個世代的明星產業,而創意兩字又到底具有多大的商機與蠱惑力,和藝術之間的差異到底在那裡? 創意到底創甚麼?意又是藝在那?



這次到昆明和當地的藝術家想要討論的主要話題,就是中國與台灣兩地對於創意兩字的解讀到底有何異同,但這次我們不從產值出發也不討論商品,只想很單純的聊聊創意兩字對於個人或是整個社會的影響在那裡?也歡迎留言加入討論,讓我們帶著各位的想法前去大理國論創意

2 則留言:

小瓢 提到...

創意即為人
神性的那一部份...

揮揮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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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

所謂設計,即「以假定之觀念及思維先行處理後,透過某種表述方法,訂定其擬施行之策略」,通常指有目標和計劃的創作行為、活動,在藝術、建築、工程及產品開發等領域起著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