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集讓創意變得更有趣
作者:陳靜亭
摘要
工藝創作,是原住民文化中極為精采的一頁。但是坊間原住民工藝創作者的文創商業行為,多是以寄售方式進行。對於消費者資訊的蒐集,只能透過銷售成績來了解。近年,創意概念介入二手市集,成功創造出完全不同的商業型態:創意市集。創意的加入,讓市集更加有趣,更加有文化深度。而更重要的是,創意市集是創作者可以在第一線與大量消費者面對面接觸的唯一管道。創意市集的發展,可以為原住民工藝創作帶來更豐富的可能性。本文的重點,在於原住民創作者進入創意市集時,要具備的各種實務條件,以及面對的問題。在實務經驗的分享中,希望帶給原住民創作者更吸引人的文創經營模式。
目錄
一、前言
二、文化創意產業與創意市集
三、創意市集擺攤實務
(一)了解擺攤
(二)設計商品
(三)攤位布置與擺攤現場
四、結語:擺攤人生,創意市集再進化
一、前言
攤販,又稱路邊攤,是一種歷史久遠的商業型態,可以說和人類的商業歷史一樣悠久。攤販發展至今呈現多種樣貌,簡單來說,凡不具店面或者店面相當簡陋, 特別是有流動性或臨時性的小販,即為一般概念上的攤販[1]。攤販什麼都賣,越是資本發達的社會,攤販販售的內容越多工業生產的商品,反之,則越多手工商品。在台灣,創意市集擺攤,基本上也接近這樣的初步商業行為。自2004年至2005年間CAMPO生活藝術狂歡節、牯嶺街創意市集,以實踐的方式,在台灣舉辦創意市集。台灣創意市集有別於假日二手市集、園遊會擺攤與地方型夜市,強調創作者擺攤的手作分享價值,關鍵性的改變了市集擺攤的定義:商品設計者與手作生產者親自擺攤,成為創意市集不同於一般攤販的關鍵差異。
創作者擺攤帶來許多好處,一方面創作者可以直接面對消費者。不同於寄賣,商品的優劣只能從銷售量來反映,創意市集卻得到消費者對於商品意見的第一手資料。二方面,創作者與消費者互動過程中,可以面對面分享商品設計與製作的理念、甘苦談,讓消費者感受到商品的溫度,大大提升消費的動力,更能增進口碑行銷的效果。最後,手工創作者可以憑著熟練的製作技術與能力,獨立開發商品,在創意市集變化不同的價格策略,為品牌化、量產化的商品試水溫,節省初期投入的成本。這些好處,讓設計工作者、手工藝術家開始大量投入創意市集,為這個環境帶來源源不絕的活水。
原住民工藝創作,一向是台灣獨具的藝術領域,有非常高的成就。原住民藝術家如果希望更貼近消費者,與商品的購買者有更進一步的互動,創意市集無疑是最好的選擇。
二、創意市集與文化創意產業
2004年,作家王怡穎出版《創意市集》一書,介紹英國倫敦的Spitalfied,s Market與Portobello Market市集:倫敦有最前衛最時尚的設計藝術學院,這些人踏出校門成立自創品牌的第一步,多是手工自製出最酷炫的流行品,然後來到時尚人不可不逛的Spitalfield Market和Portobello Market跳蚤市場設攤,在這裡和追求第一手流行的客人直接接觸,優異的設計師甚至很快被發現進而成立跨國際的品牌專門店,這裡可以說是培養發掘新手設計師的溫床![2]該書出版之後,台灣各地以相似模式舉辦的市集活動,漸漸以創意市集概念做為通稱。
由於創意市集是一個整合平台與場域經營的特殊文創形式,最重要的特色就是每次市集就能夠聚集上百種各色各樣的設計與文化創作。創意市集不只是一門生意,更是一個文化活動,未來,將成為像間俗重要慶典一樣重要的文化資產。創意市集能夠吸納爆炸性文創設計成果的能力,其實在網路上已經是個主流模式。如果,網路上的web2.0,其中有個非常重要的特色,是齊集網路廣大使用者之力,開創出爆炸性數位內容數量的數位奇蹟(例如部落格、youto be平台吸納的驚人資料量),那麼,台灣發展的創意市集,無疑的便是台灣文創2.0新時代開展的契機。無論在質與量上,透過創意市集,正可以是台灣文創實力與競爭力朝向爆炸性大突破的最佳途徑。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e Organization, 簡稱UNESCO)對文化產業的定義為:「結合創作、生產與商業內容,同時這些內容在本質上具有無形資產與文化概念的特性。其形式可以是貨品或服務。」吳佩芸在《台灣創意市集發展與價值-以整合平台觀點分析》論文中指出:「創意市集是以市集的型式,集合各式創作者公開擺攤展示其作品及產品,其中作品應包含創作者自己設計、生產(手工或設計開發)與巧思,而非批發商品。所訴求的精神應為原創、獨特與創意。開放給想自行創作、具備一定程度完成性作品的創作者用以展示、呈現與販售的平台與通路。[3]」所以,如研究者所說:「對希望踏上品牌經營之路的文創工作者來說,創意市集的主要效益,是創意品牌草創發跡的一個舞台。[4]」無疑的,創意市集已經是設計與品牌發展之間的一個重要舞台,對於台灣文創產業來說,扮演日益重要的競爭力與軟實力來源。
2009年「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開始實施,法案中提到文化創意產業的定義:「文化創意產業,指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之形成及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之潛力,並促進全民美學素養,使國民生活環境提升。」以下詳列了文化創意產業的各項產業形式:視覺藝術產業、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工藝產業、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廣告產業、產品設計產業、視覺傳達設計產業、設計品牌時尚產業、建築設計產業、數位內容產業、創意生活產業、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5]
創意市集因為特殊的設計、生產與銷售模式,同時涉及上述提到的視覺藝術產業、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工藝產業、產品設計產業及創意生活產業等項目。可以說與台灣文創產業緊緊繫在一起,創意市集的發展與突破,絕對是台灣文創產業發展的關鍵。
三、創意市集擺攤實務
歷來創意市集的研究,集中於定意、特色、發展等層面,較少提到創意市集擺攤創作者,如何就單一攤位進行有效的經營。筆者長期投入創意市集的擺攤現場,希望以創作者為對話的對象,以了解擺攤、思索商品、擺攤現場三個主題,描述實務中,創意市集的面貌。
(一)了解擺攤
在農業社會人口較不集中的地方,無法支撐定點常態的商業行為,人們會選在固定的時間和交通便利的地點開市交易,稱作市、集或墟。當時的人或以擔杖挑物,或以布巾包物來市,席地而坐便開始了交易活動。這種簡陋但便利的販賣方法即為「攤販」最基本的型態[6]。創意市集,大致上沒有與這樣的型態相差多遠。所以擺攤,硬體設備是簡陋的,擺攤的位置通常是人潮往來的廣場或接到兩邊。沒有商店的空間可以堆放貨物,沒有冷氣保持讓人愉快的溫度。
走到創意市集的現場,通常會有主辦單位貼心搭設的帳篷,一張長板桌,兩把椅子,角落有幾個供電的插頭,豪華版,備有夜間照明。其他的部分,全都要擺攤的藝術家自己張羅,從基本的桌巾、飲水,到展示作品的架子、品牌介紹、作品介紹、文宣等等,每一樣,都要自己帶去,並且花時間布置,讓走進攤位的消費者,立刻可以感覺到強烈的風格。
除了硬體設施的實況之外,走進創意市集,面對擺攤這個事實,市集藝術家又怎麼體會擺攤這件事呢?不論是自願性擺攤還是被動性擺攤,生活考量絕對是擺攤者一個非常重要的動力,希望能透過擺攤這件事能夠賺取更多的金錢,也反應出臺灣地區人民對於交易本身的熱衷及豐富的生命力與創造力,回顧整個擺攤歷史可以看出整體產業升級的過程還有生活型態的改變,隨著臺灣政府對於文化創意產業的重視與整體教育環境的提升,有越來越多的碩士與設計管理人材投入擺攤行業,也引進更多高單價與自製商品,但總是會想起是否要回辦公室繼續朝九晚五的生活以及面對父母對於從事此類工作的不諒解。市集藝術家要時時問自己,擺攤的目的?打算擺多久?擺攤的下一步是什麼?
接者,創意市集一定會遇到消費者,消費者時常是怎麼看待創意市集的呢?歷來有很多研究,針對年輕世代的喜好、成交的平均價格、因為互動而帶來的消費行為等層面,進行分析。這些研究的結果通常是激勵人心的,但是擺攤的藝術家必須面對每一個消費者,實況往往不像研究者所說樂觀,他們遇到的消費者,通常是這樣的心態:對於消費者來說攤位上販售的商品往往就等於低價的概念,因為並沒有店舖內看得見的裝潢、陳列以及高於實際使用數量的服務人員,直覺性的會懷疑定價以及採取殺價的動作,最常見的是從定價的一折開始談,而且大都假定地攤無好貨並不想知道原料出處、製程以及所有會在店面購買時所想的一切細節[7]。如何把握好每一個肯開口詢問的消費者,針對作品/商品的特色、價格的堅持、品質的保證、文化深度或者個人溫度的感染等,進行有效的溝通,是擺攤藝術家必備的功課。舉一個例子,面對琳瑯滿目的作品,藝術家A說:「歡迎挑一挑喔,每一件都很有趣喔。」藝術家B說:「歡迎歡迎,需要我為你介紹手上這件作品的故事嗎?」依照實際經驗顯示,藝術家B的生意就是會好一點。
(二)思索商品
我們都認為,設計與製作出有強烈風格的作品/商品,市創意市集藝術家必備的能力,但是對於作品/商品如何在創意市集帶來好生意,卻需要創意之外的各種思索。
1. 決定商品
最好是從自己有興趣或是熟悉的商品開始入手,避免之後在銷售的過程上產生不知所以然的狀態,可以先行選好自己想要販售的品類大項,像是流行類的飾品衣服。還是具有功能性的商品類別,例如生活文具。更進一步了解商品的原料與功能特性方便評估成本與末端售價,建立起自己獨特銷售方式,未來在與和消費者正面溝通的時候,可以讓商品的魅力更容易被看見。
2.了解市場
以自己熟悉的目標為對象,親力親為做足準備。如果可以運用網路做為先期產品測試找出目標客群的消費行為,包括荷包的大小與薪水的分配比例尤佳。可做為銷售目標與價格帶設定的依據,最好是能藉由銷售的過程調整自己的商品組合與構成,了解自己的主力銷售商品與附屬商品如何配搭與數量如何安排。
3.深入製程
壓低成本會是過程中的重要課題,所以盡可能深入上中下游的生態絕對具有重要性。如果有可能直接和供應商取得貨源、或是尋找過程中任何節省進貨成本的可能性。因為戶外擺攤的場合很容易會被客人質疑定價的可信度,所以除了批貨之外,盡可能了解材質與製作過程也有助於後續進行銷售。
(三)擺攤現場
擺攤現場需要布置出一個風格強烈的攤位,立刻可以跟隔壁甚至整個市集其他攤有作出區隔,讓消費者一走進來就寄住你,已經是成功的攤位必備的要件。所以進入市集現場,需要好好設計作品/商品的擺設模式,攤位整體的裝飾等等。但是,除了這些,創意市集藝術家還需要面對是集各種現實的考驗,這些事情,可能擺攤之前都不曾遇過。
1. 交易行為
買賣雙方有價物品及服務的互通有無,稱為交換。它可以是以貨幣為交易媒介的一種過程,也可以是以物易物,例如一隻黃牛交換三隻豬交易本身最困難的部份是充份了解對方的需求與價值的衡量,因為這兩者會直接影響到價格以及滿意程度。當然,我們希望消費者能夠感覺自己是用最少的金錢,得到了最大的滿足感。但是,除了價格漂亮之外,擺攤藝術家可能一輩子也沒有賣過東西,不知道如何管理經手的款項。往往忙了一天,收入與開支都放在同一個皮夾哩,根本不知道賣了多少錢。
2.面對殺價
不被殺價,是另一個過程中的重要課題。通常會藉由展示商品本身的獨特性與優勢來做化解。所以做出關連陳列及產品情境包裝輔助銷售話術,突顯產品本身的價值,減低消費者心中價格議題的重要性,可以說是不落入價格戰的聲東擊西關鍵技巧。回想之前提到講故事的藝術家B,就是善用這樣的技巧,增加作品/商品的價值,轉移消費者在價格上的注意力。
3.擺攤配備
擺攤有許多自力救濟的項目,每一項都是擺攤過程是否順暢的要素。這裡我們提供一些較細節的提醒,使擺攤更加愜意。首先常被忽略的是夜間照明:沒有準備照明,當然是漆黑一片,讓人無法看清作品/商品。有了照明還不夠,如何在照明方面,利用幾點光源發揮巧思,立刻可以跟週邊攤友,作出明顯的區別。
再來,是個性裝扮。目標是讓自己成為作品/商品最好的展示空間,讓消費者更直接的了解作品/商品的使用方式與特色。如果,準備了多功能的擺攤箱,更能發揮作品/商品的擺置特色。良好的陳列可以讓消費者更願意衝動購買,也可以測試商品擺售如何才能達到銷售佳績。談到陳列,就不能忘了品牌說明牌。品牌說明牌可以有效面對內向沉默的消費者,從文字描述中,更了解設計者、品牌與作品/商品。
最後,朋友溫暖的友誼是擺攤過程中最大的幫助,朋友小從布置大到排解銷售低落心情,甚至分享銷售成功的喜悅,沒有朋友的參與,擺攤就失去了分享的意義。
四、結語:擺攤人生,創意市集再進化
原住民藝術家開始嘗試創意市集,可能會面臨許多打擊,但是也一定可以有很多在創作上與經營品牌上的收穫。這幾年,由於工作的關係,筆者與工作夥伴一直不斷思考創意市集的下一步會是什麼?創意市集的參與者,怎麼在這裡找到生涯的出路。這兩年,我們開始發展擺攤人生這個概念。我們認為創意市集的下一步是,是將創意市集的經驗與收穫,轉換成生涯努力的方向,成功為自己的創作與商品,建立品牌實力,發展成維繫生活的事業。我們需要更多的能力與視野去面對創意市集這個領域。
擺攤人生透過兩個層面打造創意市集的未來,一個是教育訓練,提供商品定位、設計企畫書撰寫、品牌發展、案例分析、通路訪視等課程,讓創意市集藝術家充實經營觀念與實力。另一個策略是舉辦海外創意市集。讓創意市集藝術家直接把熟悉的創意市集擺攤經驗,運用在有授權展意義的海外市集上。透過與,海外消費者的互動,海外藝術家的交流與海外授權業者的授權談判,實際體驗商業活動的各種關卡。
原住民藝術是台灣優秀的藝術領域,有很高的藝術成就,也許透過創意市集的經驗,夠帶來商品化與授權層面,更豐富的實務經驗。
參考書目
1. 维基百科,攤販詞條。http://zh.wikipedia.org/wiki/%E8%B7%AF%E9%82%8A%E6%94%A4。
2.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3條,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70075。
3. 2004,王怡穎:《創意市集Fashion Market》,田園城市出版社。
4. 2009,吳佩芸:《台灣創意市集發展與價值—以整合平台觀點分析》,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
5. 2011,顏瑋志:《擺攤人生 使用說明書》,希嘉文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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